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素有“文礼之邦,人杰地灵”之称的峡江县,位于江西省中部,吉安市之北。区位优势明显,交通便利,京九铁路和105国道南北穿境而过,县级公路四通八达,赣江水运上至赣州,下至九江至长江各口岸资源丰富,开发潜力很大。这里地处亚热带,气候温和、雨量充沛,是全国优质大米和商品粮生产基地。森林植被茂密,水能资源丰富。已探明的矿藏20余钟,尤以花岗石、石灰石、石英石资源丰富。农业形成了粮、烟、林、果、畜、鱼、菜七大农业商品基地。峡江山水秀丽,名胜众多,独具风姿。高峰秀峦,峰回路转,历史上誉为“江南三大名山”之一的玉笥山,现已辟为省级风景名胜旅游区和省级森林公园。